《勞基法》將修法,未來所有勞工可望周休二日。
後年上路
勞動部完成《勞基法》周休二日修法草案,希望趕在月底前送行政院,目標為後年起,尚未有周休二日的340多萬勞工,法定工時將改為每周40小時,即周休二日。不過,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放寬到60小時,另勞動部也參考歐盟作法,明訂輪班制勞工換班時須給足11小時休息時間。
輪班須給休11小時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劉傳名昨說,上周邀法務部、經濟部、國發會、地方政府、勞資機關代表及學者開會討論《勞基法》修法草案,初步訂出修法方向,每月加班上限要從現行46小時放寬到60小時,但也不排除僅放寬至54小時,草案預計下周送法規會審查,盼月底前能送行政院再送立院審議,趕在後年實施。
劉傳名說,此次修法除先前已提出的每周40小時工時等規劃,還增訂天災出勤須在7天內完成補休,輪班制勞工休息時間須給11小時以上等規定,原因是勞工一天中連同加班及一小時休息時間的總工時最高為13小時,以24小時扣除後,應有11小時充足休息。
《勞基法》修法規劃表
「實質工時未減少」
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,勞動部的周休二日修法草案,雖將現在雙周84小時工時下降為每周40小時,但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60小時,勞工每年實質工時並未減少,修法應該以調降實質工時為目標。
國道客運黃姓司機說,現在經常跑長途開完大夜班後,僅在車上休息5、6小時,就要繼續開車,如果能規範至少給11小時休息時間,有充足休息恢復體力,開車也比較安全。記者洪敏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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