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勞基法》將修法,未來所有勞工可望周休二日。

後年上路
勞動部完成《勞基法》周休二日修法草案,希望趕在月底前送行政院,目標為後年起,尚未有周休二日的340多萬勞工,法定工時將改為每周40小時,即周休二日。不過,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放寬到60小時,另勞動部也參考歐盟作法,明訂輪班制勞工換班時須給足11小時休息時間。

輪班須給休11小時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劉傳名昨說,上周邀法務部、經濟部、國發會、地方政府、勞資機關代表及學者開會討論《勞基法》修法草案,初步訂出修法方向,每月加班上限要從現行46小時放寬到60小時,但也不排除僅放寬至54小時,草案預計下周送法規會審查,盼月底前能送行政院再送立院審議,趕在後年實施。 
劉傳名說,此次修法除先前已提出的每周40小時工時等規劃,還增訂天災出勤須在7天內完成補休,輪班制勞工休息時間須給11小時以上等規定,原因是勞工一天中連同加班及一小時休息時間的總工時最高為13小時,以24小時扣除後,應有11小時充足休息。


《勞基法》修法規劃表
「實質工時未減少」
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,勞動部的周休二日修法草案,雖將現在雙周84小時工時下降為每周40小時,但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60小時,勞工每年實質工時並未減少,修法應該以調降實質工時為目標。
國道客運黃姓司機說,現在經常跑長途開完大夜班後,僅在車上休息5、6小時,就要繼續開車,如果能規範至少給11小時休息時間,有充足休息恢復體力,開車也比較安全。記者洪敏隆

 

 

 

文章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41212/36262151/?utm_source=Via&utm_medium=Android_Share&utm_campaign=%E4%BB%8A%E6%97%A5%E8%98%8B%E6%9E%9C%2F%E8%A6%81%E8%81%9E%2F%E5%8B%9E%E5%B7%A5%E3%80%8C%E5%91%A8%E4%BC%91%E4%BA%8C%E6%97%A5+%E5%B7%A5%E6%99%8240%E5%B0%8F%E6%99%82%E3%80%8D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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